日前,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陕西省蓝天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陕西省净土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陕西省青山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陕西省碧水保卫战2020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根据《陕西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0年年底,黄河流域严重污染水体大幅减少,长江流域水质持续保持优良。饮用水安全有效保障,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全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72%,消除劣V类国考断面。其中,汉江、丹江、嘉陵江等长江流域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出省断面稳定达到Ⅱ类水质;渭河、延河、无定河等黄河流域地表水国考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不低于56.2%,国考断面水质达到目标要求;纳入国家考核的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地下水质量考核点位水质级别保持稳定且极差比例控制在16.3%左右。
二、重点工作
通过深化重点流域、饮用水源、黑臭水体、入河排污口、地下水污染、工业聚集区等六项治理,提升水污染防治、水资源利用、水风险防范三大水平,优化区域产业结构、水资源配置、制度保障三大体系,积极谋划“十四五”工作,为我省绿色发展提供水生态环境保障。
(一)深化重点流域综合治理。
黄河流域各市、县级政府要紧盯问题断面,对没有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实施“一河一策”和“一断一策”达标方案,不断提升重点流域水质。长江流域要积极实施《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构建河湖滨污染缓冲带等生态屏障,控制面源总氮污染。2020年6月,完成我省水功能区与水环境控制单元整合试点工作。〔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二)深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
围绕饮水安全目标,合理规划布局,开展市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评估;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实际供水人口在10000人或日供水在1000吨以上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针对不达标水源地,持续开展水源地综合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深化黑臭水体专项整治。
深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每半年向社会公开治理进展,对新发现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对完成治理的加强保护,实现黑臭水体治理长制久清;强化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水质监测,形成问题清单,巩固治理效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四)深化入河排污口专项整治。
持续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制定排污口整治方案。完善入河排污口清单,开展重点入河排污口监测与溯源分析。2020年年底前,完成城市、县城建成区入河排污口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五)深化地下水污染防治。
制定《陕西省地下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分区划定工作,提出防治措施。加快监管基础能力建设,建立健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强污染源源头防治和风险管控。对已报废的矿井、钻井和取水井逐步实施封井回填。2020年年底前,整合优化已有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覆盖全省主要城镇、工矿企业分布区域的地下水环境监测网络和数据报送制度。〔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六)深化工业集聚区管理。
省级以上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确保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维与联网。加快商丹循环工业经济园区和宝鸡蟠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实现自动在线监控装置运行和联网。〔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加强工业水循环利用,2020年年底前,工业集聚区铺设再生水利用管网,再生水利用率不低于30%。〔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七)提升水污染防治水平。
完善城镇排污基础设施,提高污水集中收集效能。针对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问题,制定实施“一厂一策”系统化治理方案。推进污水处理厂水质提标改造工程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在污水厂出水口处建设人工水质净化工程。到2020年年底,城市、县城污水处理率分别达到95%、85%。优先选用资源化利用等技术,加快污泥无害化、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2020年年底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按相应职责分工负责,各市(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八)提升水资源利用水平。
促进工业节水。电力、钢铁、纺织、造纸、石油石化、化工、食品发酵等高耗水行业20%的企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新创建